【案情简介】
申请人南某某向天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诉称:2021年10月,申请人经被申请人某电力公司聘用在某县该电力公司承揽的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工地上从事电工工作。2022年2月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2022年5月29日,申请人在案涉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运杆作业时,因土质松软运杆推车发生侧翻造成其受伤,经治疗现已出院。申请人现要求确认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调查与处理】
申请人在劳动仲裁时提交的证据为:1、劳动合同2、工资表3、考勤表4、事故证明,以上证据均有被申请人公司加盖的公章。
据此,代理人向被申请人核实的本案实际情况为:被申请人系案涉工程的承包方,公司承接工程后又将部分劳务分包给案外人南某,案外人南某与南某某系同村村民,其联系申请人将申请人叫至该工地上从事电工工作。因南某系个人,无法购买雇主责任险,故被申请人为南某购买了雇主责任险。事发后南某为了申报保险赔偿,便与被申请人协商,由公司在南某自行制作的所有资料上盖章,没想到反而被申请人倒打一耙,想要双重赔偿,便产生了本案纠纷。
被申请人答辩如下: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订立劳动合同的事实基础,双方之间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2、申请人并非被申请人聘用,而是直接由案外人南某雇佣,其接受南某的直接领导,劳务报酬也由南某根据其工作量发放。申请人与南某之间形成了雇主雇员的法律关系。3、代理人在仔细查看分析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后发现,申请人提交的《劳动合同》上的签字根本不是其本人所签,而且其提交的《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也系其自行制作,上面的天数、工资、考勤员均无法对应,漏洞百出。
仲裁裁判结果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性以及经济从属性,故双方不符合劳动关系的成立要件,最终驳回了申请人的请求。
南某某不服仲裁裁决,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一审诉讼。在开庭时原告南某某补充提交了一份劳动合同,该合同与仲裁时其提交的合同内容虽然一致,但是存在以下区别:1、仲裁时提交的劳动合同中,某电力公司盖了公章,也加盖了骑缝章。但是南某某的签字系案外人南某补签以及代签,南某某对此不知情。2、而一审开庭时提交的劳动合同,南某某认为是从发包公司处调取的。虽然南某某陈述该份合同上的签字系其本人所签,但是合同中某电力公司的公章只有一枚,未盖骑缝章,且明显为虚假公章。
针对原告开庭时新提交的这份合同,代理人向法院提出如下意见:第一,某电力公司从来没有将该份合同主动向发包公司备过案。第二,至于发包公司自己有没有相关备案行为,某电力公司不知情。第三,某电力公司不认可该份合同的证明效力,首先,这份合同某电力公司从来没有见过。其次,公司也从不会在任意合同中盖虚假的公章。再次,公司自始至终没有和南某某有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审法院支持了代理人的观点,判决驳回原告南某某的诉讼请求。南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又向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查后认为双方没有订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因此维持了一审判决。
【法律分析】
在劳动争议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案件中,应从两个方面认定双方是否成立劳动关系。第一,成立劳动关系需要具备基本的形式要件。本案南某某从仲裁到一审一共提交了两份劳动合同,且两份合同的公章和南某某本人签字均存在不一致的地方。针对仲裁时南某某提交的那份合同,在仲裁庭审中已经查明,该份合同系案外人南某自行制作,南某某已自认。针对南某某一审开庭时提交的该份合同:首先,该合同没有原件,因此真实性无法确认。其次,某电力公司没有盖过如此明显虚假的公章,合法性应当排除。再次,法庭当庭对案外人南某打电话进行核实,南某所述证明南某某对于该份合同的订立过程陈述系虚假。第二,双方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还应当从实质要件进行认定。对此南某某已经在仲裁庭审时自认,无论是工资发放或是接受管理,均是由案外人南某来进行,其与案外人南某之间明显成立劳务关系。
综上,某电力公司一直没有与南某某订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双方之间也没有任何成立劳动关系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另外,南某某受伤后,是具有主张赔偿的权利的,但是南某某主张权利的行为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也即通过主张提供劳务者受害程序进行赔偿,需要案外人南某作为共同被告实际承担责任,而不是通过劳动关系的认定走虚假的工伤赔偿。
【典型意义】
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不在少数,但是并非有书面劳动合同就能被确认为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还得从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审查。建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若是存在实质劳动关系,则应当注意形式要件的收集和保存。若双方之间根本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意,就算存在劳动关系形式要件,也会被仲裁委、法院等进行实质要件的审查。因此,在签订协议时,应当明确协议内容与实际目的之间的法律关系,尽量避免歧义的存在。在发生争议的第一时间,尽早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判断协议性质,组织搜集证据材料,以尽可能的减少纷争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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